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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非法集资,防范风险

2021/5/14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37号,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210日发布并于51日起施行。公司积极宣传《条例》,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和与金融相关的其他员工进行组织学习,防范非法集资危险。

近年来国内非法集资活动受到严格查处及追查,以往各种套路我们已所耳熟能详。如谎称民营银行、担保企业,虚构借贷平台、养老项目、教育机构等吸收资金或售卖原始股。但随着媒体的曝光与大众的熟悉,许多非法集资开始进行了几个方向的转变:

  一、以投资新型项目名义非法集资

  北京一家公司自2006年起鼓吹弘扬绿色环保、倡导健康农业文化及红色生态观光旅游的“家园置业计划”,吸引群众投资种植项目。投资者与公司签订《产品收购合同书》和《育成质量承诺书》,4万元为一单,由该公司代为种植,产出果实自用或由公司包销。一年后公司无条件按约定价格、产量收购,并保证投资者可以得到12%的固定收益。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返还集资款项。

  二、以原始股为幌子

  南方某公司自称拥有专业团队和主管部门内线消息,招募股民集资炒股,保证股民每年150%的赢利,在1520个交易日内就可以返还客户20%到30%的利润。资金募集过程中,公司按承诺每天返还资金,吸引更多人员加入,后公司人员集体消失,投入的大量资金无法追回。

  三、以国外企业名义出现

  上海某公司自称是美国某公司上海代表处,以收取手续费,为内地居民进行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提供资金汇兑服务的形式非法集资。该公司通过打电话和在网站发布广告,吹嘘参加交易即可获得15倍利润,以此招募中介代理商发展客户,鼓动已经受骗的“投资者”欺骗更多人加入,使受骗人群以“滚雪球”方式剧增。该代表处为此高薪雇用两名外籍人员出面与客户洽谈,使参与人员深信不疑,误入陷阱。

  四、以传销方式频繁使用

  近期某网站高频率发布某公司投资原油期货、黄金期货和各种工农业商品期货、股指期货、利率期货等短期可获高利的信息,在线向俄罗斯、中国、巴西、印度等国公民非法吸纳资金。投资方式分四档:投资100欧元,月返息10%;投资500欧元,月返息15%;投资1000欧元,月返息20%;投资2000欧元,月返息25%。投资后次月开始返息,连返12个月。该项目所有投资、返息都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短短数月该交易额已高达4.5亿欧元。

作为投资者,第一牢记“收益越高、风险越大”,不轻信“高回报、无风险”承诺,拒绝高利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特别要注意,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在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为自然债务,当事人可以自愿给付,司法不干预;超过36%的利息约定是无效的;第二牢记“合法的融资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投资之前须查看融资有无批准文件,理性作出判断;第三牢记“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了解金融创新的基本知识,不被P2P、股权众筹、互联网理财等创新名词所迷惑,远离不靠谱的投资平台;第四树立依法维权意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证据材料,以最大程度挽回损失。